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关于做好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具体延续注册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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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群众、注册消防工程师: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书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我总队申请延续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注册对象
注册有效期满3年需继续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注:注册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不能再继续执业,同时也不得申请延续注册。)
二、延续注册条件
申请延续注册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受聘于本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受聘于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个年度内应当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二)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三)注册有效期内,受聘单位提供持续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
(四)如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已满五年。
(五)如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我总队行政处罚,已履行完毕。
三、延续注册步骤
申请延续注册的人员需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第十九条准备相关材料,并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pp://shhxf.119.gov.cn)登录个人平台,进入延续注册模块,填写并提交延续注册申请。
附件: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2月21日
官方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7201/xfjy/site/article/103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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