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居民自治的基本内容
1.民主选举
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选举程序的若干要求:
(1)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2)年满18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具体方式,既有直接选举,也可以由每户派代表参加,根据居民意见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3人选举产生。
2、民主协商
社区协商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形式。
3、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召开居民会议的要求:
(1)由居委会召集和主持,居委会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2)由十八周岁以上居民组成:由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户的代表或居民小组选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3)五分之一以上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4)规定了居民会议一系列职能。
2023年经典考题
1、甲社区辖区现有20个居民小组,500户,18周岁以上居民2000人,50家企业事业单位。日前,为修订居民公约,社区居委会拟召集居民会议。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出席情形,符合召开居民会议条件的是( )。
A.18周岁以上居民900人出席
B.200户各派1名代表出席
C.20个居民小组各选举代表2~3人出席
D.30家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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