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要求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1)浅基坑的开挖
(1)相邻基坑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程序。
(2)基坑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当用人工挖土,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150~300mm一层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为避免破坏基底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200~300mm厚土层人工挖除。
(3)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基坑四周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或采用井点降水,将水位降低至坑底以下 500mm 以上,以利挖方进行。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水位下回填土)施工完成。
(4)基坑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水系统等经常复测检查。
2)深基坑的土方开挖
(1)深基坑工程的挖土方案,主要有放坡挖土、中心岛式(也称墩式)挖土、盆式挖土和逆作法挖土。前者无支护结构,后三种皆有支护结构。
(2)分层厚度宜控制在 3m 以内。
(3)多级放坡开挖时,坡间平台宽度不小于 3m。
(4)采用土钉墙支护的基坑开挖应分层分段进行,每层分段长度不宜大于 30m。
(5)边坡防护可采用水泥砂浆、挂网砂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等方法。
(6)采用逆作法的基坑开挖面积较大时,宜采用盆式开挖,先形成中部结构,再分块、对称、限时开挖周边土方和施工主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