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琼人社函〔2015〕390号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3号)精神,现将我省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对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指导和监督。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详见第五条第(二)项第(2)款),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注意事项
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于9月19日、20日进行。
9月19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0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视为违纪
(一)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以及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四)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五)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六)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七)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八)违反人社部第12号令其他规定的。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7月1日。
(二)报名办法: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报考程序
(1)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link.233.com/25849/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
(2)经所在单位审核,在《个人信息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和盖章后(左下角),送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文联路6号,联系人:王利军,电话:66218023)。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②由单位开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③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供免试科目规定的材料;
④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应专业的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3)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7月1日前,持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信息表》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处柜台(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65375001)。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使用银联网上缴费。
2.非首次报名考生的续考程序
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link.233.com/25849/examfront),录入个人报名信息,经系统自动审核后,使用银联网上缴费。
六、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请于2015年9月11日至17日登录统一报名界面(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七、考试收费
按琼价费管〔2014〕525号文件规定:客观题(综合知识考试科目)65元/人·科,主客观题(专业知识考试科目)68元/人·科。
八、评卷与公布考试结果
考试结束后,按人事部有关规定进行评阅卷,经上级部门审核验收后公布考试结果。
九、网站资料查询
考生可以访问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hnccp.net)查询海南省相关的报考文件,或访问“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查询有关的建造师政策文件。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