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一:系统灭火机理
灭火剂种类 | 灭火机理 |
二氧化碳 | 窒息、气化冷却 |
七氟丙烷 | 窒息、气化冷却、分解化学抑制 |
惰性气体(IG541) | 窒息(将防护区氧气将至15%) |
考点二:系统分类与组成
系统分类方式 | 类别 | 具体内容 |
按使用灭火剂分类 |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 高压系统(灭火剂在常温下储存):5.17 Mpa 低压系统(在-20℃~-18℃下储存):2.07 Mpa |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 七氟丙烷灭火剂及其分解产物对人体有毒害性危险。 | |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 / | |
按系统结构特点 分类 | 无管网灭火系统 | 又称预制灭火系统,适用于较小的、无特殊要求的场所。 |
管网灭火系统 | 可分为组合分配系统和单元独立系统。 组合分配系统: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同时保护两个及以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灭火剂设计用量是按最大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来确定。 单元独立系统: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 | |
按应用方式分类 | 全淹没灭火系统 | 通过灭火气体将封闭空间淹没实施灭火。 |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 适用于扑救不需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对象的非深位火灾。 | |
按加压方式分类 | 自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 无需加压依靠自身饱和蒸气压力 |
内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 瓶组内用惰性气体进行加压储存 | |
外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 灭火剂由专设的充压气体瓶组进行充压 |
考点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 | 不适用于 |
①电气火灾; ②固体表面火灾; ③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融化固体火灾; ④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二氧化碳可用于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 | ①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②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 ③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④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⑤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
考点四:气体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报警信号 | 联动动作 |
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号(第一步) | 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域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第一步只报警) |
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第二步) | ①关闭防护区域内的送、排风机及排风阀门; ②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 ③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 ④启动气体灭火装置,可设定不大于30s的延长喷射;启动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报警器。 |
平时无人工作防护区,可设置无延时。 首个联动信号:执行前3个步骤。 后续联动信号,启动气体(泡沫)灭火装置及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报警器。 | |
手动启动按钮:所有联动一步到位; 手动停止按钮:有延迟时间的,延迟时间内停止所有正在执行的操作。 |
考点五:系统控制方式
系统类型 | 控制方式 |
管网灭火系统 (前三种) | (一)自动控制 |
(二)手动控制 在自动控制状态,仍可实现电气手动控制。 | |
(三)机械应急操作 ①手动关闭联动设备并切断电源; ②打开对应保护区选择阀; ③成组或逐个打开对应保护区储瓶组上的容器阀,即可实施灭火。 | |
(四)紧急启动/停止按钮 发生火灾,在确定所有人撤离现场后,按下紧急启动/停止按钮,系统立即实施灭火操作。当系统正处于延时阶段,发现误报立即按下紧急启动/停止按钮,系统将停止灭火操作。 | |
预制灭火系统 (两种) | 应设置自动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①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 ②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③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
考点六:防护区及安全设置要求
项目 | 分项 | 内容 |
防护区 设置要求 | 防护区划分 | ①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 ②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③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²,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 ④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²,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
耐火性能 |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 |
耐压性能 | 防护区围护结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 |
泄压能力 | 对于全封闭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对于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 | |
封闭性能 | 在喷放灭火剂前,应自动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 | |
环境温度 | 防护区最低温度不应低于-10℃ | |
安全 设置要求 | 防护区 | 防护区应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防护区内所有人员能在30s内撤离完毕。 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
防护区内 | 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 | |
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音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 | ||
防护区 入口处 | ①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 ②灭火剂喷放指示灯。(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③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 | |
其他 |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5次/h。 | |
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管网,以及布设在以上场所的金属箱体等,应设防静电接地。 | ||
有人工作的防护区,设计浓度和实际使用浓度不应大于毒性反应浓度。 | ||
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
考点七:系统设计
(一)二氧化碳系统
规定 | 内容 |
一般规定 | (1)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②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③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围护结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2)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 ②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③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
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或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 |
全淹没 系统 | 二氧化碳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7倍,并不得低于34%。 |
二氧化碳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min; 当扑救固体深位火灾时,喷放时间不应大于7min,并在2min内使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 。 | |
局部应用系统 | 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设计可采用面积法或体积法。 ①当保护对象的着火部位是比较平直的表面时,宜采用面积法; ②当着火对象为不规则物体时,应采用体积法。 |
喷放时间不应小于0.5min; 对于燃点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熔化固体火灾,喷放时间不应小于1.5min。 |
(二)其他气体灭火系统
规定 | 内容 |
一般规定
| 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设计浓度;无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和固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灭火设计浓度。 |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 |
组合分配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 |
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用量与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和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 |
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 |
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 |
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压压力和充装量应相同。 | |
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 | |
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应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 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 |
①喷头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 高度:0.3-6.5m;保护半径:h<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h≥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7.5m。 ③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距离不宜大于0.5m。 | |
七氟丙烷 灭火系统 |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
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 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配电室等,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 图书/档案/票据/文物资料库等,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 |
灭火浸渍时间: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20min; 其他固体表面火灾:10min; 通信机房、电子机房内的电器设备火灾:5min。 | |
在通信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8s; 在其他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 | |
七氟丙烷系统应采用氮气增压输送,氮气的含水量不应大于0.006%。 | |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灭火剂喷放至设计用量的95%时,喷放时间不应大于60S且不应小于48S。 |
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28.1%; | |
灭火浸渍时间: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20min; 其他固体表面火灾:10min; 通信机房、电子机房内的电器设备火灾:10min。 |
考点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系统组件 | 相关内容 |
灭火剂 储存装置
|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高压系统储存装置: ①储存容器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5MPa,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19MPa±0.95MPa; ②储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充装系数应按国家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③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应为0~49℃。 |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低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储存容器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5MPa。 ②储存容器上至少应设置两套安全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2.38MPa±0.12MPa; ③储存装置的高压报警压力设定值应为2.2MPa,低压报警压力设定值应为1.8MPa; ④其环境温度宜为-23~49℃。 | |
储瓶间和设置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温度应为-10~50℃.储存装置距墙面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m,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 |
选择阀 | ①在组合分配系统中,用于控制灭火剂经管网释放到预定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阀门,选择阀和防护区一一对应。 ②选择阀应设置在储存容器间内,选择阀上应设有标明防护区的铭牌。 ③其公称直径应与该防护区灭火系统的主管道公称直径相等。 ④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动作之前或同时打开。 ⑤其工作压力,高压系统不应小于12Mpa,抵押不应小于2.5Mpa。 |
压力开关 | 一般设置在选择阀前后,以判断各部位的动作正确与否。 |
喷头 | 喷头应贴近顶棚或屋顶安装,喷头安装高度为0.3-6.5m。 |
单向阀
| ①在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的管道上/驱动气体控制管路上应设单向阀。 ②单向阀按安装在管路中的位置可分为灭火剂流通管路单向阀和驱动气体控制管路单向阀。 |
安全阀 泄压装置 | ①一般设置在储存容器的容器阀上及组合分配系统中的集流管部分。 ②可分为灭火剂瓶组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瓶组安全泄压装置和集流管安全泄压装置。 |
集流管 | 集流管是将多个灭火剂瓶组的灭火剂汇集在一起,再分配到各防护区的汇流管路。 |
检漏装置 | 检漏装置用于监测瓶组内介质的压力或质量损失。 它包括压力显示器、称重装置和液位测量装置等(二氧化碳采用称重装置)。 |
驱动装置 | 用于驱动容器阀/选择阀使其动作。 |
低泄高封阀
| 低泄高封阀是为了防止驱动气体泄漏累积引起系统的误动作而在管路中设置的阀门。它安装在系统启动管路上,正常情况下处于开启状态,只有进口压力达到设定压力时才关闭,其主要作用是排除由于气源泄漏积聚在启动管路内的气体。 |
管道 | ①低压系统管道及其附件应能承受4.0Mpa的压力。 ②可采用螺纹/法兰/焊接链接。 公称直径≤80mm的管道,宜采用螺纹。 公称直径>80mm的管道,宜采用法兰。 ③容器阀与集流管间连接管按材料可分为高压不锈钢连接管和高压橡胶链接管(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采用挠性连接)。 ④输送气体灭火剂的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⑤输送启动气体的管道,宜采用铜管。 |
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 装置 | ①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无毒性反应浓度,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 ②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防护区内外应设手动、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③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 |
机械应急 操作装置 | 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
气体喷放 指示灯 | 气体喷放指示灯宜安装在防护区入口的正上方。 |
考点九:安装前检查
系统组件、管件(材)、设备到场后,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基本性能、严密性等进行全数检查。 |
同一规格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 同一规格的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 |
气动驱动装置储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 |
考点十:安装
分项 | 内容 |
灭火剂储存装置 | 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储存容器和集流管应采用支(框)架固定,固定应牢靠,并做防腐处理。 |
选择阀/信号反馈 | ①选择阀安装高度宜为1.5-1.7m,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②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网连接处宜采用活接。 |
灭火剂输送管道
| ①管道穿越墙壁、楼板处要安装套管,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大2级。 ②穿越墙壁的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穿越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mm。当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时,要设置柔性管段。 ③管道末端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大于500mm。 ④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要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驱动管道仅此)试验。 强度 |
控制组件安装
| ①设置在防护区处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应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且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 ②手动启动、停止按钮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且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 ③气体喷放指示灯宜安装在防护区入口的正上方。 |
强度与气压严密性试验考点对比汇总
项目 | 系统 | 水压 | 气压 | 方法 |
强度 | 高压CO2 | 15MPa | 水压的80% | 1、水压: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保压5min,无渗漏、变形。 2、气压: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未发现异状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值。保持压力,无变形、无泄漏。 3、水压强度试验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气压强度试验前,必须用加压介质进行预试验,预试验压力宜为0.2MPa。 |
低压CO2 | 4MPa | |||
IG541 | 13MPa | 10.5MPa | ||
卤代烷 | 1.5P | 1.15P | ||
气压严密性 | 灭火剂输送管道 | 水压的2/3 | 以0.5MPa/s的速度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关断试验气源3min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 | |
驱动气体管道 | 储存压力 |
考点十一:系统调试
类型 | 要求 | 内容 |
模拟启动试验 | 调试要求 | 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按规范规定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并合格。 |
试验方法 | ⑴手动模拟启动试验按下述方法进行: 按下手动启动按钮,观察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发出声、光报警,启动输出端的负载响应,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等)。手动启动压力信号反馈装置,观察相关防护区门外的气体喷放指示灯是否正常。 ⑵自动模拟启动试验按下述方法进行: ①将灭火控制器的启动输出端与灭火系统相应防护区驱动装置连接。驱动装置与阀门的动作机构脱离;也可用1个启动电压、电流与驱动装置的启动电压、电流相同的负载代替。 ②人工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任意1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单一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报警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警铃、蜂鸣器发出报警声等)。 ③人工模拟火警使该防护区内另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复合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发出声、光报警,启动输出端的负载响应,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等) | |
试验结果要求 | ①延迟时间与设定时间相符,响应时间满足要求。 ②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 ③联动设备动作正确。 ④驱动装置动作可靠。 | |
模拟喷气试验 | 调试要求 | ①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合格。 ②预制灭火系统的模拟喷气试验宜各取1套进行试验。 |
试验方法 | ①IG541和高压CO2气体灭火系统应采用充装的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试验采用的容器数量应为设计用量所需容器总数的5%,且不少于1个。 ②低压CO2气体灭火系统应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试验要选定输送管道最长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喷放量不应小于设计用量的10%。 ③卤代烷灭火系统模拟喷气试验不应采用卤代烷灭火剂,宜采用氮气进行。氮气储存容器与被实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用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结构、型号、规格应相同;链接与控制方式要一致,充装压力相等,氮气储存容器数不应小于灭火剂储存容器数的20%,且不少于1个。 ④宜采用自动启动方式。 | |
试验结果要求 | ①延迟时间与设定时间相符,响应时间满足要求。 ②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 ③有关控制阀门工作正常。 ④信号反馈装置动作后,气体防护区门外的气体喷放指示灯工作正常。 ⑤储存容器间内的设备和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剂输送管道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性损坏。 ⑥试验气体能喷入被试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上,且能从每个喷嘴喷出。 | |
模拟切换操作试验 | 调试要求 | 设有灭火剂备用量且与储存容器连接在同一集流管上的系统应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合格。 |
考点十二:系统检测与验收
分项 | 类别 | 内容 |
检测 | 新知 识点 | ①压力表在同一系统中的安装方向要一致,其正面朝向操作面。同一系统中容器阀上的压力表的安装高度差不宜超10mm,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要设检漏装置。 ②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和储存压力应符合设计文件,且不超过设计充装量的1.5%; ③卤代烷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实际压力不低于相应温度下的储存压力,且不超过该储存压力的5%。 ④储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质量损失大于10%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检漏装置应正确报警。 |
验收 | 4大功能 | ①系统功能验收时,应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并合格。 ②系统功能验收时,应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合格。 ③系统功能验收时,应对设有灭火剂备用量的系统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合格。 ④系统功能验收时,应对主、备用电源进行切换试验,并合格。 |
考点十三:周期维护保养
项目类别 | 相关内容 | 检查频率 |
系统巡查 | 每日应对低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运行情况、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 | 每日 |
周期性检查
| ①系统全部组成部件进行外观检查。 ②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检查,灭火剂损失10 %时应及时补充。 ③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 ④预制灭火系统的设备状态和运行状况应正常。 | 每月 |
①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②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架、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③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 ④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⑤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⑥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 每季 | |
①对每个防护区进行1次模拟启动试验。 ②组合分配系统不应少于1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预制灭火系统应各取1套,进行模拟喷气试验。 ③进行预制气溶胶灭火装置、自动干粉灭火装置有效期检查。 ④进行泄漏报警装置定量功能试验,检查的钢瓶比例为100%。 ⑤主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模拟切换操作试验。 | 每年 | |
维护保养 | 五年后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①五年后,每三年应对金属软管(连接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性能合格方能继续使用,如发现老化现象,应进行更换。 ②五年后,对释放过灭火剂的储瓶、相关阀门等部件进行一次水压强度和气体密封性试验,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 五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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