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消防站的分类
目前将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
(一)普通消防站
普通消防站,是指有明确辖区,主要承担火灾扑救和一般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任务的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以下简称一级站、二级站、小型站)。
所有城市必须设立一级站。但是,在城市的核心地区,因建筑密集、道路拥堵等各种因素,使得消防队难以在5min到达火场,而要在这些地区建设一级站或二级站,因用地紧张很难实现。因此,为加快消防队第一出动到场时间,适应快速扑救火灾的实际需要,有必要设立小型站,但小型站的辖区至少应与一个一级站、二级站或特勤站辖区相邻。
(二)特勤消防站
主要承担特种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和特殊火灾扑救任务的消防站,对有明确辖区要求的,同时承担普通消防站任务。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站。
(三)战勤保障消防站
主要承担消防装备、器材和物资的储备、运输、维修、保养等职能,并为普通和特勤消防站执行任务提供应急综合保障的消防站。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战勤保障消防站。
二、城市消防站的规划布局与选址
(一)规划布局与辖区面积
(1)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5min时间是由15min消防时间得来的。15min的消防时间分配为:发现起火4min、报警和指挥中心处警2.5min、接到指令出动1min、行车到场4min、开始出水扑救3.5min。
(2)城市消防站的辖区面积
A=2P²=2×(S/λ)²
式中A——消防站辖区面积(km²)
P——消防站至辖区最远点的直线距离,即消防站保护半径(km)
S——消防站至辖区边缘最远点的实际距离,即消防车4min的最远行驶路程(km)
λ——道路曲度系数,即两点间实际交通距离与直线距离之比,通常取1.3~1.5
1)城市消防站的辖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一级站的辖区面积不宜>7km²,二级站的辖区面积不宜>4km²小型站多位于城市中心区,定为2km²;城市近郊区-辖区面积不宜>15km²
2)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特勤站辖区保护面积同一级站,同一辖区内一般不再另设一级站。
(二)选址要求
(1)消防站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以及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2)责任区内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于其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部位通常不应小于300m。
(3)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后退红线不宜小于15m。
三、城市消防站的执勤人员及装备配备要求
(一)执勤人员的配备要求
一级站按30-45人配备,二级站按15-25人配备,小型消防站按15人配备,两个战斗班编制,特勤站按45-60人配备。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但不得减少执勤人数。战勤保障站:编配40-55人。
(二)消防站消防车辆配置数量
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车辆数宜优先取上限值。
(三)灭火器材的配备要求
消防站的消防水带、灭火剂等易损耗装备,应按照不低于投入执勤配备量的比例保持库存备用量。
(四)火警与应急救援分级
1、火警分级
火警划分为一、二、三、四、五级,一级最低,五级最高。分别用绿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火警等级应自动升高一级:
(1)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时期或发生在政治敏感区域、重要地区的火警。
(2)风力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冰冻严寒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的火警。
(3)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火警。
(4)报告同一地点火警的电话持续增多,成灾迹象明显的火警。
(5)其他情况认为需要升级的火警。
2.、应急救援分级
应急救援划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低,四级最高。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遇有下列情况之-时,应急救援等级一般自动升高一级:
(1)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时期或发生在政治敏感区域、重要地区的应急救援。
(2)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应急救援。
(3)报告同一地点灾情的电话持续增多,成灾迹象明显的应急救援。
(五)调派原则
一般情况下,第一出动力量先调派普通消防站的消防救援力量;遇有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引发的灾情或普通消防站无法应对的灭火或应急救援任务时,应同时调派特勤消防站出动或作为增援力量调派出动;遇有三级及以上火警和应急救援任务时,应同时调派战勤保障消防站出动或作为增援力量调派出动。城市消防救援站应按照“5min到场”的要求到现场处置警情,增援力量应10min内到现场。